各有關單位:
為了提高赴日技能實習生學習日語的積極性,提倡勤奮刻苦、積極向上的學習風氣,以期更好地完成技能實習工作,經我公司大會審議通過本獎勵辦法:
一、本獎勵辦法的對象:非以日本語能力為招聘前提的所有赴日技能實習生。(注:在國內已經通過日本語能力測試N1,N2級別,赴日后再次報考并通過相同級別無效)
二、本獎勵辦法的評審依據(jù):在日本國內,通過由日本國際教育支援協(xié)會舉辦的日本語能力測試(JLPT)并獲得等級證書。
三、按照通過測試的時間和級別給予相應的日元獎勵,各獎級不兼得;先通過低級別后通過高級別的,在通過高級別后補齊差額。獎勵金額如下所示:
四、獎勵方式:
1、通過組合的協(xié)力,N2合格者頒發(fā)嘉獎狀以及獎金;N1合格者頒發(fā)嘉獎狀和獎勵金并記功一次,歸國后對于我公司推薦的工作享有優(yōu)先選擇權。
2、向日方組合和會社送達感謝信。
3、向親屬頒發(fā)證書,贈送慰問品。
五、本獎勵辦法自二O一O年一月一日起制定實施,于二○一二年八月八日執(zhí)行第一次修正,并以此修正日期始發(fā)生效力。